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全南县城区公共外环境和机关单位内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病媒生物监测服务采购需求将通过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2年全南县城区公共外环境和机关单位内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内容及要求:
1.具体服务内容
控制老鼠、苍蝇、蟑螂、蚊子等有害生物密度。在服务区内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投放灭鼠药饵,开展蚊、蝇、蟑的药物消杀,包括喷洒灭蚊蝇药物, 下水道灭蟑螂,道路两侧灭蚊、蝇、公共区域积水等水体灭蚊子孑、垃圾等孳生地灭蝇幼虫。按相关要求布放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应根据孳生地调查设置在有鼠迹、位置隐蔽、人员稀少、不引人注目的地方沿墙等位置布放,在主次街路、人行道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布放时应慎重;布放毒饵站时应张贴醒目警示标志,毒饵施放应准确到位防止人、畜、禽、鸟等误食误服。
2.防制时间及频次
公共外环境:
(1)每月开展 1 次大面积灭蝇、灭蟑、灭蚊消杀。
(2)堵塞鼠洞并规范鼠药投放。频率为至少每 2 周 1 次,具体依效果进行增加。
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环境:
(1)高发季节:4 至 11 月。频率为至少每 2 周 1 次,开展灭蝇、灭蟑、灭蚊消杀,具体依效果进行增加。
(2)一般季节:12 至 3 月。频率为至少每月 1 次,开展灭蝇、灭蟑、灭蚊消杀,具体依效果进行增加。
(3)堵塞鼠洞并规范鼠药投放。频率为至少每 2 周 1 次,具体依效果进行增加。
3.服务范围
(1)全南县城区范围的公共外环境场所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划定的红线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含有物业和无物业小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化带、下水道,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在建待建拆迁工地,各级道路(含水体堤岸道路)、背街小巷、果皮箱、垃圾筒,重点是农贸市场及周边、汽车站及周边、垃圾中转站及周边,以及红线范围外的垃圾填埋场、屠宰场、污水处理场等蚊虫苍蝇孳生地。
(2)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环境服务(名单由县爱卫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公共通道、大堂、园林绿化、地库、景观水池、排水排污沟渠、大厦天面、楼层公共区域、电梯厅、消防楼梯、公共卫生间、茶水间、员工宿舍、化粪池、雨水井、垃圾桶等。
4.服务标准
乙方的服务水平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全南县服务范围内区域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C 级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质量标准
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鼠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5-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
控制水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7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
(2)使用及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药品及服务符合下列标准:
供应商必须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假药、国家禁用的药物,并须确保药物来源和质量正当可靠。使用的药物必须符合 GB/T27777-2011《杀鼠剂安全使用准则》与GB/T27779-2011《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准则》的要求,达到“安全、高效、环保”并交替使用药物防止产生耐药性的要求。
(3)在开展杀虫灭鼠活动时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发放投(喷)药宣传单,以便采购人进行安排及配合工作,施药现场应摆放警示牌,在开展杀虫灭鼠活动前必须和相关单位联系,由相关单位安排人员提供协助和监督消杀情况。
(4)蚊、蝇消杀:孳生地投放灭幼药剂,重点部位及害虫栖息场所进行药物滞留喷洒和空间喷雾,药品均采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使用的高效低毒卫生杀虫药剂;宣传并指导相关村民和居民做好防蚊、防蝇工作,消除孳生地,做到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施工原则。
(5)灭鼠药械统一投放,进行多轮统一投药,即:灭鼠重点区域为各级道路、下水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厕周边、垃圾中转站及周边、无物业管理居民区、广场、公共绿化带、果皮箱、鼠洞、鼠道等,对老鼠活动和容易孳生栖息的地点等作为灭鼠防鼠工作重点,原则上投药必须投入固定鼠穴、毒鼠屋或相对隐蔽的区域和地点,选用药物为第二代抗凝血剂灭鼠毒饵,确保安全高效,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灭鼠药物,并将加大对服务范围内各单位、各居民区人员的宣传介绍,提供药物保障和 24 小时的技术支撑。
(6)下水道的灭蟑灭虫:街道和背街小巷周边等害虫侵犯点需进行下水道的灭蟑灭虫工作,药品采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使用的卫生杀虫药剂;这些街道四害孳生的点主要是下水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厕周边、垃圾中转站及周边、公共绿化带及周边等。
(7)按相关要求在区域内完成固定毒饵站布放。毒饵站应根据孳生地调查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果设置在有鼠迹、位置隐蔽、人员稀少、不引人注目的地方沿墙等位置布放,在主次街路、人行道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布放时应慎重;要求在公共区域的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老旧社区、老旧居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园、广场、垃圾箱(屋、桶)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垃圾中转站周边、公厕周边等选取适宜位置布放固定毒饵站。
5.服务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消杀方针,确保使用国家规定或爱卫会认定和推荐的药物。病媒生物防制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用药,废弃药物及死鼠等要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2)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法规标准,规范操作。作业时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
(3)做好每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记录,登记时间、处理位置、用药量等数据, 并拍摄现场照片。
(4)在创卫调研、暗访和明查期间,根据通知对重点病媒生物防制和突击治理工作。
(5)合同期间应配合创卫办组织的大规模环境整治行动,在行动前或突击、应急检查前配合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6.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人员、药品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1 |
负责人 |
1人 |
负责全面工作 |
2 |
组长 |
3人 |
负责小组安排、指导和参与日常施工作 |
3 |
施工员 |
15人 |
负责现场作业 |
4 |
技术巡查员 |
1人 |
负责巡查、监督、监测记录工作 |
合计 |
20人 |
|
(2)病媒生物防制药品需求表
序号 |
农药名称 |
药品有效成分 |
剂型 |
防治对象 |
药物用途 |
1 |
烯炳.氯菊酯 |
≥10%烯炳.氯菊酯 |
水乳剂 |
蚊蝇蟑螂 |
室内外环境超低容量空间处理用药 |
2 |
高氯.毒死蜱 |
≥12%高氯.毒死蜱 |
乳油 |
蚊蝇蟑螂 |
室外各类环境使用 |
3 |
高效氟氯氰菊酯 |
≥7.5%高效氟氯氰菊酯 |
悬浮剂 |
蚊蝇蟑螂 |
室内外灭蚊、蝇蟑用药 |
4 |
溴敌隆 |
≥0.005%溴敌隆 |
毒饵 |
老鼠 |
灭鼠药物,各类环境使用 |
5 |
杀虫热雾剂 |
≥2%(右旋反式氯丙炔菊酯.残杀威) |
热雾剂 |
蚊蝇蟑螂 |
下水道热烟雾处理 蟑螂用药、绿化热烟雾处理用药 |
6 |
吡丙醚颗粒剂 |
≥0.5%吡丙醚颗粒剂 |
颗粒剂 |
蚊蚴 |
灭蚊蚴药物 |
7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2.5%高效氯氟氰菊酯 |
悬浮剂 |
蚊蝇 |
室外各类环境使用 |
8 |
杀虫热雾剂 |
≥1%高效氯氰菊酯.四氟苯菊酯 |
热雾剂 |
蚊蝇蟑螂 |
下水道热烟雾处理 蟑螂用药、绿化热烟雾处理用药 |
(3)灭鼠毒饵站要求
1)灭鼠毒饵站:陶瓷毒饵站表面上釉,长30cm,高10cm,宽10cm ,毒饵站口径 7cm,毒饵站外表面应有彩色的警示标示。以投放区域实际需求量为准,并及时对遗失、损坏的毒饵站进行补充,保证毒饵站的总量。
2)供应商提供的灭鼠服务,毒饵投放覆盖率、到位率、饱和率及有效率均需达到 100%;
3)毒饵施放应准确到位防止人、畜、禽、鸟等误食误服。保证作业安全、规范,无责任事故发生。
7.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采购单位将县城区的公共外环境场所和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环境(名单由县爱卫办提供)的病媒生物防制相应经费交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单位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抽查、考核。
(二)病媒生物监测服务内容及要求:
(1)监测范围:全南县县城范围。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6]215号)要求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配套的《全国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鼠、蚊、蝇、蟑螂监测工作。
1、病媒生物种群密度监测:鼠、蚊、蝇、蟑螂(简称“四害”)的密度、种群及季节消长监测。
2、伊蚊监测:伊蚊孳生地监测和伊蚊成蚊监测。
3、为保证监测质量,供应商必须提供监测设备:包括鼠夹、粘蟑板、四害密度监测专用诱蚊灯、捕蝇笼等。
4、当有媒介相关疾病发生时,协助完成病媒生物应急监测工作。
5、监测要求:
①鼠密度监测
频次:全年监测每2 个月1 次,监测环境:城镇居民区和特殊行业(餐饮、食品制售)各 1 处,每处不少于100有效夹。
②蚊密度监测
频次:4-11月,半个月 1 次每次相隔10天,监测环境:城镇居民区、公园、医院各1处,共3处。
③苍蝇密度监测
频次:4-11月,每月1 次,监测环境:农贸市场、绿化带、居民区、餐饮外环境各 2 处共8处。
④蟑螂密度监测
频次:全年监测每2个月1次,监测环境: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餐饮环境、医院、居民区各2处,共12处。
6、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鼠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5-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
(2)质量要求指标:
1、按全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疾控机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年底考核达优秀。
2、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种群鉴定合格率在85%以上。
3、将本监测点原始记录表和汇总表按要求汇总并逐级上报。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将原始纸质版监测记录至少保留5年。
4、在全年监测结束时,应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写出总结报告,提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议。
5、在卫生城检查中能及时提供病媒生物监测相关资料。
(三)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6日。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希望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同时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全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全南县金龙大道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97-7162928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全南县信安路中段
联系人:陈艺华
联系电话:0797-2668323
全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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