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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投注_欧洲杯投注网址:印发《全南县2021-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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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府办发〔202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属、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南县2021-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

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1031

全南县2021-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

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保护我县森林资源,构建安全的生态环境,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控工作总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全面控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新发疫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早拔除;消减疫情存量,实现控制一批、压缩一批、拔除一批。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和疫木除治清理,全县松林疫情监测覆盖率达100%,枯病死松树清除率达100%;全县疫情发生面积和疫点数量实现双下降;数量控制在2020年水平及以下,松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明显改善,抗病能力显著增强。抓好除治质量监管,广泛开展防控宣传,加强联防联控和技术培训,松材线虫病防控取得较好成效,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二)具体目标

2020年秋季普查数据为基准,设定分乡(镇、场、公司)目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防控目标任务。2025年,尚未发生疫情的乡(镇)力争不发生疫情;2023年秋季普查之前的新发生疫点乡(镇),3年内实现疫情拔除;2023年秋季普查及以后的新发生疫点乡镇,1年内实现无疫情。按乡(镇、场、公司)划分:到2025龙下乡实现无疫情;金龙镇、城厢镇、大吉山镇、南迳镇、龙源坝镇、社迳乡、茅山林场、天龙公司、高峰公司确保疫情不反弹,至少各实现1个疫点以上村组无疫情;中寨乡、陂头镇加强疫情监测,严防疫情发生。

(三)防控责任

落实各乡(镇、场、公司)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林长制“两长两员”平台作用,切实加强疫木清理和清理质量监管。各乡(镇、场、公司)要根据行政区域疫情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将防控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村。安排专人分村分片包干落实到山头地块、到小班,负责辖区内松材线病虫普查、宣传、预防、除治工作。各乡(镇、场、公司)要认真落实防治措施,开展科学防治,建立日常监测工作制度,发现病株和枯死松树,立即采取粉碎或烧毁等方式除治,各相关单位要督促除治队伍对疫木烧毁处置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切实防止松材线虫病的入侵和扩散蔓延。各乡(镇、场、公司)要做好村民及林权者的宣传教育,防止偷伐、偷捡疫木及破坏防控设施。全面清理居民点房前屋后松类薪材,防止疫情人为传播扩散。县林业局加强防治技术指导,完善处置措施,强化督促进度和质量检查。

二、绩效防控工作内容

2021-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行绩效考核和防控绩效承包,以各乡(镇、场、公司)为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主体,对本区域内的所有松林进行全面防控,采取主要通道疫木常年清理、其他区域疫木10月至翌年3月底集中除治的方式,实行绩效考核和防控绩效承包。

(一)分区分级防控

1.以省、市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目标为导向,根据区划结果,结合全县疫情和林情实际,按照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媒介松褐天牛防治为辅助,以间伐改造、调整树种改造、更替改造和疫木强度清理抚育等方式措施为根本的防控思路,稳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保卫战、攻坚战、歼灭战、阻击战等四大战役,突出落实“清(疫木清理)、保(打孔注药保护)、改(更替改造、间伐改造、调整树种改造)、封(封山育林和疫情封锁)、补(补植补造)、防(媒介天牛防治)、查(检疫检查和疫情监测巡查)”七项技术措施,全面实施疫情分区分级和分类施策治理。

2.划分标准和防控。将全县松林分布区域分为重型疫区、轻型疫区和非疫区三类。

以防控目标为导向,将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及以上条件的乡镇,即松林面积≥2万亩、行政村疫情发生数量≥2个、疫情发生面积≥0.1万亩、病枯死松树数量≥0.1万株的金龙镇、城厢镇、南迳镇、大吉山镇、龙源坝镇、社迳乡划为重型疫区,重型疫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全面攻坚策略,以全面压缩疫情、减少疫情发生面积及生态灾害损失为目标,按照“由外向内、先轻后重、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开展疫木清理,逐步压缩疫情,突出“改”、“补”、“防”、“封”四项技术措施;龙下乡划为轻型疫区,轻型疫点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策略,以拔除一批乡镇疫区或实现一批乡镇无疫情为目标,突出“清”、“保”、“改”、“补”四项技术措施歼灭疫情。将未发生疫情的中寨乡、陂头镇划为非疫区,将具有重要生态需要特别保护的桃江源自然保护区划为重点预防区,一般预防区和非疫区乡镇的疫情防控,应以严防疫情传入为目标,在对生态地位重要、立地条件差的退化次生林采取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措施的基础上,着重突出“查”、“改”、“补”的防控措施。将需要重点保护和防控治理的重要生态区和风景名胜区(天龙山景区)、辖区高速高铁等重要通道(大广高速、赣深高铁),以及县城周边等划分为重点区域,坚持预防与除治并重,突出抓好“清”、“保”、“防”、“补”、“查”、“封”六项技术措施。

(二)防控绩效承包

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规定的标准进行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按松材线虫病防控绩效承包费用逐年下降的原则,2021-2022年度防控绩效承包费用结合各单位近年来的实际疫情和除治费用情况为参考(见附表一);2022-2023年度和2023-2024年度全部乡(镇、场、公司)在上一年度绩效承包费用基础上分别下降15%20%。确保省、市、县检查验收时,全县各乡(镇、场、公司)看不到一棵病枯死松树。

(三)防控绩效监管

落实乡(镇、场、公司)除治监管主体责任。各乡(镇、场、公司)与除治公司签订三年及以上的绩效承包合同,要使用县林业局统一制订的格式合同,签订合同后要向县林业局上交一份备案。实行一个除治作业队一个监管人员,落实乡村干部或乡镇专职护林员旁站式、全过程除治监管,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山头地块,严格做到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严把除治质量。监管人员要做好疫木焚烧报备、火点管理,并登记完善好除治监管台账等资料存档备查,确保除治效果和森林防火安全。落实监管责任倒查,发现严重除治质量问题或疫木流失的,要严厉追究除治队伍和监管人员责任。严禁盗伐调运疫木、严禁村民捡拾松树薪材回家,对已流入村民家中的松树薪材要统一清缴销毁。

三、综合防控措施

(一)加大疫木疫源除治力度

1.加强对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的清除,建立常态化病树清理工作机制,按除治标准及时干净彻底清除疫木病源,对零星发生的疫点松林进行择伐除治除国、省道、景区及县城周边等重点区域外,对其他区域连续两年以上疫情较为严重的山场和对病枯死松树占松树数量20%以上的疫点松林可以进行皆伐除治,即对疫点范围内的所有松树进行皆伐,但不得采伐其他树种。采取皆伐除治的疫点需经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后方可皆伐。松树皆伐由乡(镇、场、公司)牵头组织除治工程承包方与林木所有人共同协商皆伐手续办理和利益分配等具体事宜。

2.强化检疫管理,全县禁止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偷砍盗伐疫木、偷捡疫木做柴火的现象,各乡镇要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定期清理村民房前屋后的松枝、枝桠,清除松材线虫病传染源。加强检疫执法检查,严禁县内松木及其制品擅自运出县外,对需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检疫。

(二)加大综合防控工作力度

综合防控措施由县林业局按照国家林草局规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标准分年度实施。在全面清除病死枯死的基础上,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在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采用设置诱木、悬诱捕器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治;对城市公园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名木古松、景观松树和优势木实施释放天敌、打孔注药保护。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实现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做好日常巡查监测,建立枯死树监测记录档案,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加大防控宣传工作力度

各乡(镇、场、公司)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组织人员进厂、进村、入户,通过微信、手机报、宣传标语、电视及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渠道宣传、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用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用电话(966312),浓厚群防群控氛围,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疫木运输过程监管

除治疫木确需运输至定点粉碎(削片)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从除治山场清理下山的疫木要统一堆放,并有专人管理。同时,要按照疫木分布情况,划片配备固定的疫木运输专用车辆,实行一车一单,疫木运输车辆凭无害化处理联系单由疫木所在乡镇林长办盖章、除治队伍负责人、现场监管人员签字确认。定点处置企业凭随车同行的疫木无害化处理联系单收购疫木,写明验收数量并加盖企业收购章,建立疫木收购和产品销售台帐,注明疫木来源地点以及入厂时间。

四、防控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南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林业、财政、发改、人社、文广新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监、公安、住房建设、供电、邮政、移动、联通以及各乡(镇、场、公司)等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推进工作。各乡(镇、场、公司)要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工作,切实履行好防控主体责任,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联防联治

1.各乡(镇、场、公司)要加强本辖区内疫情的普查,做到疫情底数清;要做好林农的宣传教育工作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使除治队在疫区内对病枯死树清理除治有关作业中不受阻拦;要加强疫木除治质量监管,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在疫木除治过程中,监管人员与除治队伍同时上下班,对疫木除治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管,督促除治队伍严格按照疫木除治要求对山场进行清理。四是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增强群众防控意识,对村庄房前屋后的松柴清理到位。

2.县林业局负责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测报、检疫、防治体系,加强技术指导,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联合执法行动;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治工作经费;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疫木除治烧毁规范用火;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全方位报道松材线虫病防治;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松材线虫病除治处理现场的治安、通行、疫情封锁,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使用和利用疫木等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林检机构开展检疫复检;县市监局协助做好木材调运检疫;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与林检机构365体育投注_欧洲杯投注网址:疫情动态、检疫技术的信息分享;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分公司、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负责司配合县林检机构开展对调入电缆包装等木质材料的复检,对架设线路作业中使用的木质板等材料进行除害处理或集中烧毁,对于供电线路旁边的疫木,县供电公司要配合调配好供电时间,安排专业人员采伐后移交除治队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绩效承包管理

绩效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疫木除治技术要求实施,确保除治质量。在省、市、县及第三方公司综合检查验收时,发现一个小班除治不合格的,扣减所在乡(镇、场、公司)乡镇绩效防控承包费用的0.5%2个小班不合格的扣减1%,以此类推;行政管辖范围内发现1棵病(枯)死松树未清理的扣乡镇绩效防控承包费用500/,以此类推;以小班为单位,每发现1棵病(枯)死松树除治质量不合格的扣除乡镇绩效防控承包费用300/株,以此类推,累计计扣。

(四)强化检查验收

各乡(镇、场、公司)要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不定期地对绩效承包方疫木除治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管,督促检查除治公司履行合同职责。各乡镇每周五上午统计疫木除治合格数量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每缺报或迟报一次,扣除乡镇绩效防控承包费用100元,累计计扣。省、市、县在松材线虫病工作检查时,发现一处房前屋后堆放有松柴的,扣除乡镇绩效防控承包费用200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扣。

(五)强化奖惩考核

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列入乡(镇、场、公司)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年度绩效考核以乡(镇、场、公司)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乡(镇、场、公司),下拨年度防控绩效承包费用。经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扣除年度防控绩效承包费用。严格春、秋普查和数据报告制度,对不认真开展普查,虚报春、秋普查数据的单位,每虚报1棵扣除年度防控绩效承包费用50/株,以此类推,累计扣除。各乡(镇、场、公司)要做好防控目标任务与履责情况的年度自查,410日前将结果报县林长办。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场、公司)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防控措施有力,防治成效明显,经报省级以上核准拔除疫点乡镇的,由县财政给予相应乡(镇、场、公司)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未完成除治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由县分管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于履责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生态损失的,或在省、市督查验收不过关被通报批评的,将按有关规定严厉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2021-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表

附件1

2021-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表

单位

2021-2022年度

(万元)

2022-2023年度   (万元)

2023-2024年度

(万元)

备注(除治经费基数)2020-2021年度(万元)

城厢镇

185

157.25

125.8

229.5

金龙镇

310

263.5

210.8

391

南迳镇

155

131.75

105.4

187

大吉山镇

125

106.25

85

147.9

中寨乡

5

4.25

3.4

0.85

龙源坝镇

15

12.75

10.2

8.5

陂头镇

5

4.25

3.4

0.85

社迳乡

5

4.25

3.4

1.7

龙下乡

10

8.5

6.8

1.02

茅山林场

20

17

13.6

5.1

天龙公司

100

85

68

93.5

高峰公司

110

93.5

74.8

76.5

梅子山

5

4.25

3.4

1.7

综合防控

40

34

27.2

45.6

全县总计

1090

926.5

741.2

1190.72